簡介
一九六八年,胡子義神父目睹一些傷殘弱能兒童被遺棄街頭,決定開辦一所傷殘弱能兒童院舍,在已故戴維理主教支持下,撥出現址,於同年九月十二日正式開幕。直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澳門明愛正式接管主教山兒童中心。
服務宗旨
本中心致力關懷、照顧和服務殘疾兒童,以明揚愛德,爲他們建立一個共融、溫馨和關懷的環境,協助發揮他們的潛能,提升能力,創造豐盛人生。
服務內容
住宿服務
基本生活照顧
個別訓練
小組及社區活動
特殊教育
醫療服務
物理治療 / 職業治療
輔導服務
服務對象
十五歲以下乏人照顧的智障或肢體殘障兒童
申請辦法
1. 申請人須向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局提出申請,並遞交: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現居所的水費單、電費單、屋租 / 樓宇按揭及其他開支的證明文件;
由衛生局或鏡湖醫院簽發的醫生證明 ( 若爲精神狀况證明需由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發出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 (請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 ;
2. 本中心接獲社會工作局轉介後,將進行家訪相關工作。
服務名額
28人
服務費用
長期住宿服務:每月費用爲澳門幣貳仟圓正。(MOP2000)
緊急住宿 (最長3個月):每日費用爲澳門幣柒拾圓正。(MOP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