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明愛傷殘人士駕駛訓練服務在1983年開始,之前高志慈修女獲一名在港美籍商人捐贈一部以手代腳控制的自動波車,特為一名傷殘青年使用,後來因那位青年不宜學習駕駛,一名社工便利用該車開辦了傷殘人士駕駛訓練。當此服務公開後,得到傷殘人士的踴躍參加,一時獲十多位人士報名,大部份為坐輪椅的傷殘人士。1990年起,明愛及一名義務教車師傅協助重新推介,此服務再次興起。
服務宗旨
使傷殘人士在獲得駕駛資格後,以增強自信、擴大社交圈子、提高就業的方便。
服務內容
提供專業駕駛訓練;
協助辦理入稟及驗車手續。
服務對象
年滿十八歲之傷殘人士;
通過衛生局醫務委員會考核認為身體健康適合駕駛。
服務費用
除油費和須向政府繳交之費用(如入稟)外,不收任何費用。
辦公時間及培訓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日(早上十時至晚上九時),強制性假期休息。